成功案例

“捉奸在床”并不能如你所愿

来源:深圳律师服务网时间:2020-04-17

基本案情

       钱女士已年过五十,五个子女都已长大成人,然而钱女士的丈夫崔先生却生性风流,自年轻时就好寻花问柳,加之崔先生经商有道,经济实力较强,身边不乏妙龄女子为伴,钱女士虽恨之入骨,却考虑到自己年纪已大,怕家庭破裂,只有忍气吞声,逆来顺受。然而已成年的子女们却对父亲的所作所为倍感痛恨,对母亲的遭遇深感不平,他们决定实施捉奸,以惩戒崔先生,好让父亲悬崖勒马,回归家庭。在侦探公司的指导,母亲的同意下,子女们成功的将父亲与“第三者”捉奸在某宾馆。然而出乎他们意料的是,被捉奸的崔先生恼羞成怒,没多久一纸诉状将钱女士告上法庭,要求离婚。钱女士通过朋友找到杨律师,要求杨律师对其婚姻状况提出建议,在通过面谈咨询后,杨律师认为,钱女士的婚姻岌岌可危,和好的可能性很小,捉奸的行动就像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一样,本来就想脱身的崔先生更加无所顾忌了,离婚只是时间问题了。听过杨律师的分析,不想离婚的崔女士有些懊悔,但也无可奈何,最后本案在法庭的调解下离婚。

办案心得

       所谓"捉奸"的手法在我国历史上本来就有深厚的渊源.行为者充满对其行为正义性的自信,而道德舆论也往往采取默许认可的态度.即使历史演进到二十一世纪,"捉奸"仍可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。与他人通奸虽然有悖道德当然需要谴责,但公民个人人格隐私受法律保护,捉奸所形成得证据并不一定被法院采纳,捉奸者并不能在财产分割上有法律上的优势,以一种文明体面的方式解决冲突,在法律的框架内对受损害的权益谋求救济,而不是肆意地宣泄仇恨,这才是就是文明进步的标志。

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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